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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新修订的《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日前正式颁布施行,针对当前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,进行了专门规定。有意思的是,《条例》所列举的将依法从重处罚的6类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老年人消费的行为,前5类全都与保健品营销有关。由此可见,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市场是消费侵权高发区和重灾区。在列出一些常见的对于老年群体的消费侵权行为后,《条例》也提出了治理办法,比如将为保健品营销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开办者、出租者、举办者一并列入惩治对象,追究其连带责任,对其他省市区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 

  一部专门为了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,竟有针对保健品市场问题的专门性条款,这一现象值得深思。“老年人-保健品-权益保障”这三者之间建立起密切联系,取决于当下我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。数据显示,2016年底,我国6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2.3亿,占全国总人口的16.7%。人的年龄增大,身体健康状态会下降,这时候“有病治病,无病防病”的心理会增强。基于这种心理和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基数,保健品市场红火可想而知。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,2016年我国保健品市场的规模达到2644亿元,预计2017年市场规模将接近3000亿元。 

  俗话说,“萝卜快了不洗泥”。保健品市场快速增长也伴随着诸多“不洗泥”的问题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目前我国保健品市场有3个突出问题:夸大功效、售价虚高、欺诈营销。一些保健品在名称制定以及广告宣传上,使用一些暗示性词语,以诱人产生“治病防病”的效果联想,同时打着“进口产品”“高科技制品”“新产品”等幌子,借以推高价格。更关键也更见效的招数是,保健品销售一般不走药店渠道,而多是以电话、网络以及借举办保健知识讲座进行现场售卖的“会销”方式销售。这种销售方式往往可以绕过相关部门的监管,哄骗、欺诈也就隐于其中。 

  保健品市场为什么会出现“不洗泥”问题?根源在于经营者缺少“洗”的压力。保健品经营者虽然骗人,但据说他们还是有“底线”的,即“不求有益但求无害,最起码不能吃死人”。这条所谓“底线”,恰恰点出了我国保健品市场之所以乱的主因。“不能吃死人”,意味着违法风险和成本都不高,而这也是对我国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、市场监管不严、对违法行为惩处不重的讽刺。目前,我国保健品行业准入门槛太低,没有一个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,加之审批相对简单,故而大量的非专业化企业涌入保健食品行业,给保健品市场的监管造成很大困难。另外,我国政府对保健品的管理体制“重审批,轻监管”,且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,容易导致“见利都上、遇责都躲”的情况。加之现行法规对违规商家处罚过低,不足以对其产生威慑作用,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 

  显然,要治保健品市场“不洗泥”问题,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,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违法犯罪成本。在监管方面,相关部门不只是要做到严查、严打、严管,还需深化制度改革,改变当前“重审批、轻监管”的弊端,建立完善着眼事中、事后的保健品监管新机制,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。当然,还要做好普法宣传和科普教育,提高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,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品,养成科学保健、安全消费的习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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